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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能源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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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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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国贤、康强星代表:

您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16号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渐增长和电动技术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需求日益凸显,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能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促进交通燃料清洁化替代,降低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

今年我单位根据《鄂托克前旗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要求,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区域差别”原则,推动我旗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项目有序建设。一是已完成和效小区、鑫州小区、广电小区、乌兰牧骑小区等17个小区和第一小学东门停车场、第二中学、党校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项目备案;二是已完成和效小区6台、鑫州小区3台、馨苑一期5台、馨苑二期10台、乌兰牧骑小区5台充电桩安装工作,以上5个小区29台充电桩正在等待供电公司挂表通电;三是已完成第一小学东门停车场4台充电桩安装工作,正在等待安装变压器;四是因电网不完善,六个公共场所(人大体育西南角停车场、北植物园停车场、综合办公楼北角停车场、盛泰国际商城北角停车场、圣火公园北停车场、第二幼儿园北停车场)已与供电公司对接,等待安装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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