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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法律服务中心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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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世荣代表:

《关于建设法律人才孵化基地的建议》人大5号建议),经我中心认真研究,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我旗法律人才基本情况

截至20223月,我旗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28人,其中法检两院73人,其他部门155人。228人中引进法律执业资格证人才同工同酬在岗人数71人,按资格证分A5人,占比7%,C66人,占比93%按学历分第一学历为大专学历14人,占比19.7%本科学历57人,占比80.2%。按性别分男性19人,占比26.8%女性52人,占比73.2%。按民族分汉族28人,占比39.4%蒙古族43人,占比60.6%。按年龄结构分801人,占比1.4%,8020人,占比28.2%,9050人,占比70.4%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建设法律人才孵化基地的进度

法律人才孵化基地工作建设进度。我中心召开法律人才孵化基地工作部署会,强调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具体办理工作,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建议内容并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打造鄂托克前旗法律人才孵化基地,并牵头组织了我旗法律人才情况摸底调查,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了《关于建设全旗法律人才孵化基地的调研报告及具体方案》。

完善工作机制。我中心严格落实人大建议专人统筹负责机制,一是严明行文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制作复函格式范本,从源头指导各办理单位优质高效开展办理工作,同时将建议答复函格式及内容审核纳入发文审核环节,从末端把好出口关二是持续落实中心建议提案试行管理办法,严格办前部署,办中跟踪,办后总结同时将建议办理与中心内绩效评估挂钩,定期通报办理进展,时刻督促跟进落实;三是试行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一对一内部培训,为各单位部门答疑解惑,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水平,确保解决问题,代表满意。

下一步计划。充分盘活全旗在职持证法律人才存量,补齐我旗各镇、各部门专业法律人才需求缺口依托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通过打造鄂托克前旗法律人才孵化基地,充分引进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在岗法律人才培养,强化部门联动,促进人才交流,丰富法律人才实践经验,并将全旗法律人才归口培养使用,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鄂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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