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峰山、曹彦平、杨文清、马树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牧区户口分户问题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通过旗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事项涉及的问题、困难、影响等因素,最终以实地走访为参考,以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为依据,经研究讨论,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于2022年4月20日向各公安派出所、行政审批中心发出通知文件《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关于规范农牧区户籍分户业务的通知》(鄂前公发〔2022〕63号),说明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及办理要求,随即开展相关工作,对符合要求并提出申请的群众进行业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