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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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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成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转移农牧民相关问题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关于转移农牧民相关问题,我局积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按照市旗两级方案具体要求,禁牧每亩7.45元,草畜平衡每亩2.45元。今年,已通过农牧民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2021、2022年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10407.58万元,受益农牧民达1.36万户、3.81万人,其中转移农牧户2800余户、9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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