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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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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边界纠纷进行集中处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城川镇与陕西省的边界线涉及了定边县的白泥井镇、砖井镇、石洞沟乡、堆子梁镇、靖边县的东坑镇、宁条梁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与陕西省定边、靖边两县边界线一直未正式划界点,只有一条共同遵守的历史习惯线。2001年,国务院以国函〔2001〕145号批复,确定了两省区行政区域边界。另城川克珠尔滩17公里争议地段,国务院以国函〔2001〕49号批复进行了裁决。
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勘定协议书的批复(国函〔1995〕88号)),内蒙古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线全线勘定,因此法定行政区域界线清楚。截至目前未发现城川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的边界问题,主要边界问题集中在城川镇与定边县。由于城川与定边县存在多处插花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双方老百姓搞建设发生摩擦,存在具体行政区域界线与老百姓遵守的历史线不一致,导致出现跨界经营开发等问题。虽然有《蒙陕线定边县与鄂前旗边界争议段协议》《陕西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国函〔2001〕145号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条、第四部分第十条之规定以及相关约定但有扩张的局势,仍存在隐患。
针对这些涉及省界问题我局与城川镇结合蒙陕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了解现行行政区域界线中的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同时,我们也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和陕西省有关部门对接协商解决。
为了维护边界地段两地社会稳定,确保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合法经营土地、草牧场的基本权益,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同属地民政部门协调对接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多部门按其职能积极对接协商努力寻求通过两省区人民政府高层领导会晤、召开专门会议等途径,落实这一问题,最终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