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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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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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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吉日嘎、秦建飞、冯莉莉、雪冬、徐飞鹏、云吉德、牧仁代表:

关于您在全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保障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建议”,我局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地划分情况

“三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干旱硬梁区的缺水草牧场和水土流失严重的沙化退化区及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生态保护区和工矿采掘区,涉及全旗3个镇、19个嘎查村。“三区”的划分主要是依据立地条件、农牧业生产条件等方面进行划分的。

内蒙古西鄂尔多斯毛盖图自然保护区是2003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3〕335号)批建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东经107°13'-107°35',北纬38°15'-38°39′,保护区总面积83246公顷,其中核心区27206公顷,缓冲区9280公顷,实验区46760公顷,涉及3个镇7个嘎查村。“三区”、自然保护区界线明确,各功能区位明确。

二、禁止开区、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

经对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进行摸底调查,用水为自备水井,道路已基本实现村村互通,电、通讯已实现全面覆盖。自然保护区管理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2019年颁布的《自然保护区实施细则》的管控要求,已向鄂尔多斯市政府报告关于自然保护区发展方向的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农牧等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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