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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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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鹏代表:
您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67号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分迅速。我局以“打造双碳实践先行区”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我旗未利用土地、采煤沉陷区等资源优势和输电通道、配套电源点等成型产业,紧盯“全市新能源产业重要节点”功能定位,用好用活支持性政策,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有序发展。
今年,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338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一是2021年度4个总量12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新矿内蒙能源上海庙焦化园区3.57兆瓦和中心洗煤厂2.23兆瓦因中心洗煤厂屋顶无法满足光伏组件承载能力、恒坤化工二期项目未办理土地手续,现建设完成1.1兆瓦左右,剩余指标已重新选地,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义川业碳材科技有限公司5兆瓦和嘉禾天华砖厂1.2兆瓦项目因企业原因不再实施,形成存量指标6.2兆瓦,已向市能源局提请继续实施,待确定项目业主后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2022年度光伏、风电指标分配项目中,30兆瓦风电指标和61兆瓦光伏指标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先确定了15个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13个。目前,1佳源公司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请示文件已报至市局审核;绿能吉云公司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13个光伏发电项目中已完成12个项目备案,剩余1个项目正在办理备案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