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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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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蔡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敖勒召其镇鹰骏路规划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鹰骏路现状开展深入调研,对道路两侧现状建筑进行详细排查,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制定措施,现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答复如下:
一、启动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目前已经启动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针对鹰骏路进行专项设计。一是对街道主题文化进行定位,将鹰骏路定位为红色文化之路,在下一步建设时充分展现红色文化元素。二是有针对性的改造风貌较差的节点,例如大名府小区西南侧转角处、沙日塔拉西街十字路向北段进行重点规划设计,改变现在建筑物老旧,风貌差的实际问题。三是针对鹰骏路北段缺少集中绿化、休憩场所的问题,会同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了气象科普园。规划在鄂托克前旗第二中学北侧规划增设景观小品和健身器材。四是增强鹰骏路商业氛围,对现有二楼路段进行城市织补,将过去因绿化规划未能形成整体商业街补齐,以增加整体街道的商业氛围。五是为防止千街一面,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愿保留部分平房街区,形成我旗的特色街区。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现行《敖勒召其镇总体规划》于2012年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该规划确定鹰骏两侧为带状公园,因居民土地实际情况,对街道进行改造需要占用城市绿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和绿地性质、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在未对《敖勒召其镇总体规划》确定绿地进行调整前,占用绿地进行其他建设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鄂托克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在中心城区规划中对鹰骏路两侧带状公园进行调整,取消部分绿化。该规划已经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目前正在进行部门专项审查,待批复后就可以启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