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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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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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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忠霞、李耀千、贺东奎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农资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因我旗地处蒙陕宁三省交界,农资跨省流通性较强,省外流入的“忽悠团”“流窜商贩”监督难度较大,偶尔会出现质量不达标产品流入市场,我们发现后会第一时间去处理但截至目前,在鄂托克前旗范围内办理过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门店中,未发现销售假农药的行为。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农药识别知识宣传,并引导农牧民在购买农药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农药时到正规农资销售门店。

2确认所购买的农药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

3购买农药产品时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购买日期、经销商的名称等基本信息不从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的经销商处购买产品。

4利用制造厂家提供的防伪手段例如二维码或400电话来鉴别真假。

二、我单位不具备组建田间现场鉴定专家小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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