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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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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忠霞、李耀千、贺东奎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农资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因我旗地处蒙陕宁三省交界,农资跨省流通性较强,省外流入的“忽悠团”“流窜商贩”监督难度较大,偶尔会出现质量不达标产品流入市场,我们发现后会第一时间去处理。但截至目前,在鄂托克前旗范围内办理过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门店中,未发现销售假农药的行为。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农药识别知识宣传,并引导农牧民在购买农药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农药时到正规农资销售门店。
(2)确认所购买的农药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
(3)购买农药产品时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购买日期、经销商的名称等基本信息;不从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的经销商处购买产品。
(4)利用制造厂家提供的防伪手段(例如二维码或400电话)来鉴别真假。
二、我单位不具备组建田间现场鉴定专家小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