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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供电公司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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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巴音吉日嘎拉、赵伟、王平、乌宁吉日嘎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对上海庙镇禁止开发区实施电网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提出的提案回复如下: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0749号)文件禁止发展区内除生态工程项目外,公路、通讯等基础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一律不再安排,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关于电力项目争取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24号)严格执行禁止发展区相关政策,坚决杜绝已搬迁转移人口返乡回流要求,在三区政策未调整的前提下,无法对禁止发展区电网进行改造,也请属地政府积极对接市政府,针对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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