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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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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巴音吉日嘎拉、赵伟、王平、乌宁吉日嘎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对上海庙镇禁止开发区实施电网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提案回复如下: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07〕49号)文件“禁止发展区内除生态工程项目外,公路、通讯等基础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一律不再安排”,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关于电力项目争取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24号)“严格执行禁止发展区相关政策,坚决杜绝已搬迁转移人口返乡回流”要求,在三区政策未调整的前提下,无法对禁止发展区电网进行改造,也请属地政府积极对接市政府,针对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