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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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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惠民项目的监管力度的建议”,我单位已经收悉,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居民自筹一半政府补贴一半的形式(开发小区);一部分是政府全额出资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加装电梯(廉租房及公租房)。
居民自筹一半加梯费用形式具体情况为:我旗为增设电梯采取6层住宅一部45万,5层40万全费用包干制(目前费用为鄂尔多斯范围内最低)。资金来源由政府补贴、业主自筹各占50%构成。按照《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规定,针对以单元户为单位,全体业主同意并签字捺印后方可实施。具体业主部分采取一楼、二楼不出资,三楼系数为1,每往上一个楼层,系数增加0.3,每户具体分摊费用按总费用的加权系数比例计算。施工方以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推荐,业主和施工方洽谈为主,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把关。
加装电梯的费用包括前期设计、楼体安全鉴定及地下污水、自来水、暖气管网、天然气管网、地埋弱电、地下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井道钢架、连廊钢架、外挂玻璃幕墙、内部装修及电梯设备等费用。
我旗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进行,加装电梯费用由造价公司做预算后报旗财政局财审通过,发布招投标手续,安装过程有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各项监管措施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