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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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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转供电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转供电实际为非电网直供电,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容时,应当向供电企业提供以下申请资料:低压用户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用电地址物权证件”,因终端用户无独立产权,无法单独申请新装用电,针对实际情况,一是恳请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促成终端用户独立用电地址物权(对于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权属证书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的,可将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办理,便于我公司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实现精准计费和网上缴费;二是我公司每年度将开展客户侧安全用电检查业务,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行为向产权所有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严重的进行中止供电,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督促整改;三是我公司积极开展非电网直供电用户排查,加大相关政策解读(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七条)和蒙电e家转供电码使用宣传,同时积极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加价行为进行检查,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