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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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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薛照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建议”已收悉,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执法职责方面
1.在《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基础上,旗司法局牵头梳理形成了各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赋予镇50项执法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明确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范围和权限,实现了“依单办事,照单执法”。
2.旗委十届机构编制委员会第7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执行了《鄂托克前旗镇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参照《鄂尔多斯市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批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旗委编办在《鄂托克前旗乡镇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重新修订,拟增加“建立镇职责准入协调工作机制”内容,明确旗委组织部、旗委社工部、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为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对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会商规则、批准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修订后的《办法》待上会通过后印发执行。
3.旗委编办在《内蒙古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基础上,充分征求各镇和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镇实际情况,科学评估承接能力,梳理形成了各镇职责事项清单,对各镇职责进行了明确,实现了“一镇一清单”。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最新部署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最新工作要求,我旗组织开展新一轮镇职责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现已开展前期筹备工作。
二、关于执法队伍建设
1.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正在逐步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镇与上级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
2.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配备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执法一线力量。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入口把关上,比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准招收人员,少量专业性强的岗位比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标准招收人员,整体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