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05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王云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群租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群租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我镇无行政处罚权并采取强制措施。基于此,为避免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及时消除物流园区群租房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申请由旗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各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对物流园区群租房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第一时间进行督促整改,且由乌兰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同时,2023年在食品加工物流园区建设零工驿站1处,实行统一物业管理与服务,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