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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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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官峰山、刘紫星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转移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将转移农牧民安置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培育大型种养殖合作组织,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打破农牧民进城就业瓶颈,带动返乡农牧民发展壮大传统产业,全面保障转移农牧民的生产生活。
一是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开展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防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未识别发现符合条件的转移农牧民纳入监测对象。二是通过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加大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保障,特别是要加快供电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均等化,并在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设备采购补助等惠农惠牧项目申报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返乡农牧民填补从事农牧业生产生活的短板。三是落实好惠农惠牧补贴政策,保障各类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在镇郊培育大型种养殖合作组织,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通过“合作社+转移农牧民”的形式,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同时,加大转移农牧民自主创业的扶持资金投入,鼓励他们自主创业。通过政府引导,在各大国有和民营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创业就业市场和食品加工园区等地,为他们搭建更为广阔的就业平台,提供一定的发展优惠政策,使之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二次就业,从而破解转移进城农牧民就业难、收入低的难题。五是通过平台搭建、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以家庭经营和合伙经营为基本模式,重点发展劳动力密集的、门槛低的、经营目标容易达成的农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零售、餐饮等服务行业,既解决了自身就业问题又吸纳更多转移农牧民就业。六是整合多种培训资源,加强对转移农牧民种养殖技术的培训,提高农牧民种养殖技术水平。同时,要做好农机服务和科技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返乡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七是通过政策引导,适当对返乡农牧民进行倾斜,打造一批实用性强、带动性广、持久性长的农牧业经济发展项目,示范带动返乡农牧民发展种养殖产业等基础产业,促进其增收。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完善后续配套政策,聚焦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加强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加大良种繁育力度,示范引导农牧民转变种养结构,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使农牧业生产经营由“散、分、弱”向“集、联、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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