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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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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乌兰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扬尘污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我局加强扬尘污染监管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是针对上海庙镇工业园区内重载公路由园区内企业与上海庙镇政府同第三方共同签订道路清洁服务统一清扫、洒水;同时我局要求工业园区内相关企业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降低车速,并提高对厂区道路及装卸区域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二是针对建设项目类加大现场执法监管,监督检查企业对进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做好洒水台账记录,对建设用料、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苫盖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影响;三是在铁路运输方面针对装卸点要求企业在装卸过程采取喷淋措施防治扬尘。

二、初步成效

我局已将扬尘监管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常态化检查10余次,园区内相关企业已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厂区道路及生产区域多频次洒水降尘,要求运输企业降低车速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对目前在建项目要求企业在施工期间对建设用料、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后期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企业进行宣传、引导,降低扬尘对环境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扬尘污染监管力度,对项目施工、进场道路、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等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要求企业采取洒水抑尘、建设防风抑尘网及加盖苫布等方式,切断扬尘污染源头,及时消除扬尘污染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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