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曹建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旗住建局、财政局、农牧和水利局、代建中心、住房和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建议中提出的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房屋拆迁、工程建设、债务化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详细的摸排,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政府债务情况。按照2023年上级关于隐性债务“清零”的部署和要求,旗代建中心通过预算安排、处置资产、核销核减等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3186.01万元,完成了“清零”任务。经摸排自查,隐性债务化解台账齐全,化债手续规范,确保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个一批”化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31号),我旗被纳入自治区隐性债务清零4个试点旗区之一,通过预算安排、处置资产、核销核减等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1.02亿元,完成隐性债务“清零”任务。坚持以发展推动化债,以化债为发展减负原则,聚焦我旗产业现状、重大项目潜力和债务实际,着力推进新项目落地、扶持新型产业发展,开辟税源新增点,挖掘增收潜力,逐步做大财政收入的分母,缩小负债的分子,降低债务率。
二是工程建设情况。旗住建局全面梳理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对照工程项目清单,核对相关支付凭证,暂未发现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情况。同时梳理了相关涉法涉诉情况,近几年,暂无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暂未收到拖欠工程款的投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按时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是房屋拆迁情况。经排查,过去签订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存在违约问题。协议规定甲方应在产权调换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由于置换房屋均为期房,导致应交付房产时间与实际交房时间出现偏差。虽然期间房租均已支付,但未能及时办理产权。主要原因是房屋建设交付过程中,出现了开发商经济纠纷、土地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给房屋产权正常办理带来了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开发商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问题解决,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