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首页 > 代表工作 > 建议公开 > 答复意见

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折睿、高海霞同志:

你们在旗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巴音社区公租房片区建设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议”,我中心已经收悉,我中心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要求,服务人口0.5-1.2万人时,老年服务站宜与社区服务站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建筑面积在350㎡-750㎡之间。

    目前,我旗公租房小区的内部设施正在不断完善。为切实推进老年人友好型社区的构建,我中心将严格遵循《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结合我旗公租房小区的具体情况,向旗人民政府提交在公租房小区内增设老年人活动室的请示。努力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为老服务宗旨,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形成全旗文化养老良好氛围。




  • 主办: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承办: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电话:0477-7629951     Email:eqqrd@163.com
    蒙ICP备16004476号-1    
  • 技术支持:海瑞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