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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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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俊梅代表:
您提出“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我单位已经收悉,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旗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直存在短缺情况,充电桩的数量远远跟不上新能源汽车的增长速度,两者增长速度严重失衡”的问题,我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鄂托克前旗城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4-2026年)》,该规划从十个大方面对我旗四个镇在镇区内安装充电设备进行了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公共场所实际需求,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覆盖率,全面满足我旗和外来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我旗公共充电桩安装工作现由能源局负责确定建设单位建设,截止目前我旗已建成公共充电桩240个,正在建设32个。
您提到的2个增设充电设施的建议符合我旗实际,我单位全部予以采纳,目前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我单位根据内蒙古住建厅印发的《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会同旗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充电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报装流程图,以图表的形式直观的向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主说明安装流程和所需材料,实现申请个人安装充电设施“一件事一次办”。新建小区配套充电设施我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住建发〔2023〕63号)文件要求,2023年以来新建的圣世一品小区、大名府小区、蓝天名苑小区、中智华府小区、幸福名筑小区均配备公共充电桩,在后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审批过程中,我单位将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