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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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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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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耀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三段地社区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收取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旗现行的基准地价为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的《鄂托克前旗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土地出让金需按照成果内容评估后由旗政府批复后确定。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知悉并安排相关业务股室在制定下一轮基准地价时根据社区情况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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