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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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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云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突发应急灾害处置及灾后补偿、后续管理资金预算的建议意见”已收悉。
为更好应对未来灾害,保障群众安全与社会稳定,建议一是做好资金筹集预算。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设立应急灾害专项资金,依据灾害风险、过往损失及经济水平确定规模。对于内涝等灾害频发区域,适当提高资金占比。同时,细化预算科目,明确各环节资金分配,预留应急预备金,建立灵活的预算调整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资金能够及时、充足到位。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灾分配方面,依据灾害不同阶段需求分配资金。应急救援时,优先保障生命救援和物资采购;灾后重建,重点投入基础设施与生产恢复,且随灾情变化动态调整;物资储备方面,加大投入,针对洪涝、地震等不同灾害,储备冲锋舟、帐篷等相应物资,并建立定期轮换更新制度;预案完善方面,安排资金用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演练,通过专业人员优化及实战演练提升应急能力。投入资金强化专业和志愿者救援队伍,专业队伍定期培训、配备先进装备,加强志愿者组织培训。三是灾后补偿资金。制定包含房屋、农作物、企业损失及人员补助的补偿标准,综合考虑房屋结构、物价及地区差异,对农区、牧区各有侧重,并定期评估更新。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全旗灾情统计情况
2024年我旗出现的6次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全旗1263户4112人次受灾,受灾农作物4582.74公顷,434只羊,直接经济损失约2488.31万元。干旱天气造成我旗5422户17240人受灾,受灾草牧场约805.23万亩(53.68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78.74万元,给农牧民的生产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失、给受灾农牧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应对自然灾害措施
一是资金发放情况。为进一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旗财政局、旗应急管理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救助资金2024-2025年度申请了314万元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进行发放,并对各镇及嘎查村(社区)户申请、冬春救助台账、资金发放明细、银行打款凭证及受灾户领取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抽查,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二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按照应急物资“定点储存、专项管理、应急为主、无偿使用”的原则,鄂托克前旗应急物资储备库现有旗发改委、红十字会、武装部、水利局、疾控、应急、住建等8个部门共计180余类28万余件应急救援物资;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应急救援能力,以万亿国债为契机,积极争取800余万的应急救援物资,同时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救灾资金(抗旱资金)90万元,为各镇和相关队伍配备必要抢险救灾物资。三是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启动敖勒召其镇易涝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对敖勒召其镇乌兰新区,敖镇规划区、公路小区、防疫站小区、财税公检小区、吉拉修配厂小区等15个易涝点进行排水防涝改造,有效解决城区易涝点积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