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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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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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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文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级防疫员数量及补贴标准的批复》鄂府函〔2013〕76号文件要求,全旗防疫人员按季度发放补助,同时我们还建立激励机制,旗镇两级对防疫员春秋防疫工作完成情况采取考核验收,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在布病采样工作中,按照每只羊两元的标准对防疫员进行补助,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下一步,我旗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在自愿的前提下,全员吸纳现有防疫员,要求防疫员补贴工资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并根据防疫工作的完成质量、动物疫病防控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和主动退出制度,优化防疫队伍人员结构,逐步增长防疫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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