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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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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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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尼斯格乐、高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陶昂公路改造升级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S317省道陶昂公路由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陶昂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行业主管单位为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一是在陶昂公路车流量大的交叉路口加装红绿灯及监控设备的问题,我局会同旗交管大队经现场勘验后反馈东源公司,由东源公司落实;二是在陶昂公路85公里到89公里处增设中央分隔带开口、调整公路路侧出入口设置的问题。经与东源公司对接,公司邀请内蒙古交通设计院进行实地勘验,以上建议均不符合省道和一级公路设计规范及安全通行要求,不具备开设路口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乌审旗交通运输局、东源公司,将代表建议逐步落实,方便群众出行,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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