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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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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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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飞鹏、赛熙雅乐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良草牧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通过划分“一廊两带三区”分片治理的生态格局,逐步走出了柠条从培育到生长,从成活到利用以及防风固沙、改良草场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建设之路。实施天然草原改良,主要依托“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治理项目,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此项工作主要由旗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组织实施。如您想进一步了解项目规划、实施进度及政策详情,建议向旗林业和草原局咨询。

我局具体负责落实市级推进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增加优质饲草供给,推动苜蓿节水灌溉,因地制宜推行青贮玉米与豆科作物、苜蓿等高效轮作,推广饲用燕麦单一种植与轮作、复种模式相结合,建设优质牧草生产基地等工作。

    根据我旗水资源利用情况,以及近年来超采区治理的实际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地下水单元水位水量评估结果的通知》,我旗已被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为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暂时不建议推广使用自动化管理的智能滴灌系统用于柠条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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