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纪委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5月4日,常委会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渊主持会议。
会上,刘渊传达了市、旗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工作有关精神,对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5月4日,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
他指出,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要围绕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注重源头防治腐败等内容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党组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廉政表率责任,抓好分管委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人大工作和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

(会上,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渊传达学习市、旗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他强调,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解决,并做好整改台账,留好佐证资料;机关党组要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进一步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廉洁务实的良好形象。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强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