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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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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荣堂
各位代表:
我受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3年,旗人大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展现人大担当,圆满完成了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旗“四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一年来,常委会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加强跟踪监督问效,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正确履行职权。
紧扣振兴发展之要担当作为。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工作情况、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对全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年初、年中、年末3次有针对性的主任集体视察,围绕全旗“四区”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以实际举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听取审议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实施“清单式”交办督办,全年依法作出了决议决定10项、审议意见28项,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人大监督的刚性正在显现。
紧抓经济发展之责精准监督。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等法定报告和全旗“十四五”实施中期评估研究报告,积极助推全旗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了全旗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全面盘清“家底”,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听取审议了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助力稳增长与防风险。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下达预警信息117条,以依法监督汇聚起促发展惠民生的合力。
紧贴人民群众之盼依法行政。围绕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全旗实施“三区”发展规划情况开展了特定问题调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围绕全旗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确保广大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大病救助等工作情况报告,努力让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更有温度。听取审议了全旗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以有效监督守护一方“蓝天”“碧水”“净土”。听取审议了全旗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跟踪督察了长城和敖勒召其故城等遗址保护工作情况,用我旗“多元一体”的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紧盯社会治理之需履职尽责。组织常委会委员围绕敖镇社区服务管理体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询问,以正确监督推动政府积极作为。采用“现场述职、现场询问、现场测评”的方式,对旗财政、民政、水利、交通、人社、能源6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评议,以正确监督推动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创新履职、高效履职。
加强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听取审议了监委关于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着力营造基层良好政治生态。听取审议了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一委两院”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支持和推动司法队伍更好地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广泛征集了代表和群众对监督法、自治区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推进“五大任务”促进条例、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并向上级人大反馈了16条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我旗民主与法治工作。
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对乡村振兴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查出具体问题43项,提出18个方面52条整改意见,以实际行动维护全旗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立足我旗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在全国人大立法项目征求意见中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法的建议,向自治区人大呈报了《快递业促进条例立法建议报告书》,让民意搭上了“直通车”。就全旗贯彻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和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切实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和行为规范。听取审议了常委会、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向市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件,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审议了全旗2021—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切实发挥了法律监督对推动全面依法治旗的引领作用。
三、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持续优化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使全体代表更好地成为旗委、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指导昂素镇建成“五星级代表之家”,在各镇代表“家站”基础上增设“人民议事厅”,依托各平台全年组织活动60余次,覆盖各级人大代表650余人次,搭建起“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平台。线上线下举办人大代表学习班4期,累计培训代表48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信访代办员200余人次,受邀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活动500余人次,促进代表履职水平提升。
创新开展代表履职活动。组织区、市、旗三级人大代表对全旗“四区”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深入实施“两个联系”制度,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日”“宪法宣传周”“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等系列活动,督促人大代表向选民完成述职。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11个代表小组累计开展活动25次、推动30余项民生问题解决。在旗信访局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人民建议征集站、信访代办联络站,全年代表接访280余人次,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人大力量。针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城镇供热、禁牧休牧、快递服务与发展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专题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11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直接反馈意见建议69条,推动了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高质高效完成建议办理。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实行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一人一函”“一件一函”的反馈机制,对推进全旗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决镇区部分小区供暖问题、持续改善农村牧区通信网络信号、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功能等重点代表建议开展实地督办活动21次,听取了常委会和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12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本人。
办好办实民生实事项目。继续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组织代表小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60余次实地督查,为各镇争取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奖补资金350万元,目前10件旗本级票决的民生实事已完成年度任务,17件乡镇票决的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
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
政治机关根基更加牢固。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统筹抓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自觉接受旗委的领导,全年就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旗委请示报告20余次,向旗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2次,完成旗委部署调研课题6项,6篇调研报告获得旗委主要领导批示,班子成员积极投身包联嘎查村、联系基层党建点、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全面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4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编发《人大学习》60余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定期听取常委会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党组牵头抓总的工作格局。
国家权力机关职责更加鲜明。修订了旗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了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发言和表决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实施了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出席列席人员和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安排等具体要求。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名称和法定职能进行了部分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0余次,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开展联系调研各镇人大工作60余次,到会指导各镇人代会8次,有效提升了各镇人大工作水平。
工作机关运转更加高效。人大机关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明显提升,自信自强为人大工作提供了活力和动力。人大机关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20余件次,有力解决了来访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年编发《人大信息》275期,累计向上报送典型经验60余条,10余篇稿件被中央、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用,人大宣传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召开人大理论研究会会议并编制了《理论研究会文章汇编》,完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140余篇,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受上级人大委托在我旗开展了深化医保改革专题调研、《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主任集体视察等工作30余次,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接待区内外各级人大来我旗学习考察20余次,圆满承办了全市人大系统第十六届职工运动会,全面展现了“奋进鄂前旗”良好形象。
代表机关作用更加显著。着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制定实施全旗各级人大代表助力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常态化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160余名群众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在常委会会议后组织召开列席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5次,切实畅通了社情民意多种表达渠道。
今后一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2024年旗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行法定职权,增强监督实效,强化代表工作,增进民生福祉,为中国式现代化“奋进鄂前旗”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继续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旗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重点围绕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现市“三个四”工作目标和全旗“四区”建设奋斗目标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继续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扛牢主责主业,以更加专业、更有力度、更富成效的人大监督,助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定履行政治责任,对我旗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依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债务管理等专项报告。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对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坚持人民至上,听取审议智慧农牧业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社区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养老事业发展、儿童健康促进等工作情况报告,并对全旗城市更新行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水平,对旗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继续听取审议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人大监督落实见效。
三、牢牢站稳人民立场,保障群众参与践行重大理念
继续站位民主和法制建设一线,进一步增强人大机关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人大意识,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畅通参与渠道,让群众意见建议成为抓好工作的源头活水。在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座谈询问等活动中,优化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流程,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证。加大对亮点活动和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营造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根鄂前旗的全新气象。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服务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继续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拓展履职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持续激发代表活力。深入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搭建起闭会期间“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多向联系新平台。抓好代表家站“建、管、用”工作,将代表家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有计划、分批次开展代表履职培训、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作用,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办好民生实事、强化绩效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围绕代表建议“提、交、办”三个环节抓好专项培训和跟踪督办,以良好的建议办理成效激发代表议政建言、履职尽责的热情。
五、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夯实基础强化履职本领
继续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以制度建设新成果支撑和引领履职质效新提升,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打造“制度型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应知应会内容,打造“专业型人大”。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不断推出依法监督新举措、丰富民主实践新形式、拓宽代表履职新途径,打造“创新型人大”。弘扬“团结、创新、实干、自强”的人大机关文化,增强服务保障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打造“落实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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