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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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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荣堂
各位代表:
我受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4年,旗人大常委会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旗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一、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深入把握人大监督的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33个,组织开展专题调研45次、执法检查9次、专题询问2次、特定问题调查1次、质询3次,组织开展主任集体视察、代表集中视察、代表小组定向视察8次,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正确履职尽责。
推动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开展全旗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政府实施自治区“六大工程”、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就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等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约见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审议政府关于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情况专项报告,对全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主任集体视察,并向旗委提出建议。跟踪监督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回头看”“再监督”,全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7项、审议意见38项,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人大监督的刚性持续显现。
推动财政经济工作提质增效。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整预算支出的议案,积极助推全旗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全旗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全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调查。听取审议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查监督乡村振兴等部分涉农涉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调研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有效监督助力全旗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下达预警信息114条,实现了对预算执行的预警、分析、下达、整改全过程监督闭环。
推动解决民生问题见行见效。听取审议全旗快递业管理发展、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医疗保障、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养老事业发展、智慧农牧业建设等情况专项报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群众有呼声、人大有行动。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立见成效。跟踪督察长城和敖勒召其故城等不可移动文物遗址保护情况,就文物保护工作约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大沟湾河套人遗址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对全旗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质询,跟踪监督全旗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用我旗“多元一体”的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常态长效。听取审议全旗城市更新行动情况专项报告,围绕城镇供暖、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调节房地产供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内容,对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情况、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城镇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对旗教体局、民委、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政数局6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评议,以有效监督推动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和高效履职。
二、提高宪法实施水平,推动全旗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全旗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规范履行各项职权,确保旗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得以落实。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照旗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审议议题39项,作出关于批准鄂托克前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利用发展规划等决议,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接受8名旗人大代表辞职、补选9名旗人大代表,组织实施宪法宣誓45人次,书面听取了十一届人大以来任命的134名干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增强了任命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对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进行执法检查调研,组织召开《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地方组织法》贯彻落实推进会,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全旗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切实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对依法治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听取审议法制工委、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依法向市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提出意见1件,有效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推动监察司法工作规范有效。听取审议监察委员会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专项报告,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听取审议法院关于立审执一体化协同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形成良性运转机制。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以专项行动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印发了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监督工作有机贯通、形成合力。依法邀请“一委两院”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官庭审活动,“一委两院”人大意识不断强化。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持续优化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使全体代表更好地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
推动代表家站迭代升级。积极打造“中心、站、点”三级联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人民议事厅”三位一体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1个、实践站4个、实践点85个,结合“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主题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全平台活动60余次,覆盖各级人大代表800余人次,使群众急难愁盼和代表履职尽责同心合力,为旗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广泛的意见支持。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结合人大代表进代表之家、群众之家,助力社会治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契机,各级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建立经常性联系,收集群众反映的关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86条,切实做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就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等工作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建议,邀请8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旁听群众座谈会8次,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组成人员与代表互动交流、共同推进工作的局面基本形成,联系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高质高效办理建议。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实行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强化建议网上公开和督办清单制,听取审议建议办理情况专项报告,就城镇集中供暖、高标准农田建设、社区建设、道路修建等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旗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的153条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
办好办实民生实事。继续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对10个旗级、15个镇级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视察,加强指导调度,全程跟踪推进,农村牧区通讯网络工程覆盖项目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时间久、综合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得以解决,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深入开展代表约见。根据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温暖工程”、大病救助、社区建设、关爱“空巢老人”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组织代表专题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30人次,提出44个方面73条具体问题,通过群众“点单”、代表“出题”、部门“答卷”的方式,加强了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提升了人大监督的质效。
丰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区、市、旗三级人大代表对全旗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对我旗贯彻落实内蒙古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情况、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代表小组定向视察。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代表480余人次。积极促进多元共治与村民说事相结合,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信访代办、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处置等工作,代办信访事项50余件次,推荐100余人次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力量。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办法,规范开展代表述职和考核工作,不断优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整体把握、一体推进,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自觉接受旗委的领导,全年就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旗委请示报告20余次,向旗委常委会专题汇报2次,完成旗委部署调研课题6项,班子成员积极投身包联嘎查村、联系基层党建点、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作用,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4次,编发《人大学习》120余期,听取机关党组年度工作汇报,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党组牵头抓总的工作格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牢记住“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依法审查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制定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进入了工作状态。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名称统一规范为“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人大信访接待中心,受理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50余人件次,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整治,围绕“执行六项纪律、改变工作作风”开展研讨,组织召开“转作风 提效能”专题会议,建立了问题台账,逐项推动整改落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强化机关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200余期,多篇稿件被中央、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用,人大宣传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加强人大理论工作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140余篇,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读书分享会、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60余次,全面展现了“团结、创新、实干、自强”的机关文化。
夯实各镇人大工作基础。不断加强各镇人大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要求,及时纠正了工作中不规范行为,促使镇人大工作步入正常轨道。联系调研各镇人大工作30余次,到会指导各镇人代会5次,各镇人大组织代表对乡村振兴、大病救助、文化传承与保护、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进行调研,有效提升了全旗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创新,敖勒召其镇“围炉煮茶话民生”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生动开展,上海庙镇人大代表“积分制+清单制”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城川镇“见见面 拉拉话”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品牌内涵大力提升,昂素镇“素说民生”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乘势而为,形成了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旗委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辛勤工作下,在旗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镇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下,在全旗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还需加强;人大制度优势仍需持续发挥和充分彰显;监督工作的刚性还需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还需不断深化;自身建设仍需不断加强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一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5年,旗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上精准发力,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凝聚合力,为鄂托克前旗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人大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适时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确保旗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旗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人民、尽职尽责。
二、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职能紧密结合,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效果。聚智聚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对我旗贯彻执行“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相关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债务管理等专项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落实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情况专项报告。聚智聚力激发法治鄂前旗新动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政府依法行政、监委行政监察、法院行政审判、检察院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听取审议法制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审议质量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水平,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聚智聚力谱写民生福祉新篇章,听取审议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报告,对全旗困难群体解困、“盐碱地”开发利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土地确权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智聚力打造联动监督新格局,加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监督力度,推进人大监督不断走深走实。
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持续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继续站稳人民立场,进一步增强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人民至上意识,坚决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在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座谈询问等活动中,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工作标准,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证。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对行政执法、行政监察、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监督,做到公权力被约束、私权力被保护。
四、坚持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持续提升代表履职活力
着眼提高履职能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扎实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系统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站、点建设运行,落实好“两个联系”要求,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集中进站点开展学习宣讲、调查研究、接访群众、收集意见等履职活动,做到代表常在、群众常来、民意常听、实事常办。着眼保障行使权力,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主题活动和代表调研、约见、视察、走访等活动,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规模效应;健全代表建议精准交办、重点督办、跟踪催办、评估促办等闭环办理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着力推动全领域民生实事成为民心实事。着眼激发干事动力,优化代表履职保障,落实代表履职积分和述职评议制度,增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继续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制度建设新成果支撑和引领履职质效新提升,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设“制度型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应知应会内容,建设“专业型人大”。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不断推出依法监督新举措、丰富民主实践新形式、拓宽代表履职新途径,建设“创新型人大”。弘扬“团结、创新、实干、自强”的人大机关文化,增强服务保障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建设“落实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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