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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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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根据2022年工作安排,近期,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娅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旗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改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
(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进行了实地检查)
(旗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检查组要求,旗人民政府、各镇、各部门要对标条例,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和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力量,形成垃圾分类处置利用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要明确执法主体,增加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要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短板,努力实现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对垃圾处置服务外包公司的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