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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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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成、王琳、胡毕斯哈拉图、关平出席会议。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瑞东,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徐浩波,旗人民法院院长高峰,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丽梅,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部分市、旗人大代表和拟任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双碳实践先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2—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病救助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双碳实践先行区”建设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旗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旗2022—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旗大病救助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高荣堂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总体设计,构建政策体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示范旗,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迭代跃升;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界定范围,提高依法履职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及时、主动的向旗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文件,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大病救助政策,在做好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人员大病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和志愿队伍建设,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大病救助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交通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还听取了拟任人员的供职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高荣堂说,希望新任命人员以本次任命为新的起点,珍惜机遇,牢记使命,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把人民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作为鼓励和鞭策,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敢于担当、勇于开拓、积极作为,自觉严格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有新突破、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