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旗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约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人,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阿拉腾乌拉汇报了我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工作情况,代表们围绕推进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提问,并就落实好《条例》积极建言献策。

约见要求,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厘清重大关系,切实增强对《条例》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逐条解读条例的具体规定,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营造凝心聚力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浓厚氛围,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挖掘文化遗产所承载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内容的文化品牌。要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和发展自治区民族团结大局,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的两件大事,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要加大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工作评估,依法保障各族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