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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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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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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日,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8人,出席本次会议24人,符合法定人数。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关于全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关于全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旗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2023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城市更新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全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的决定》《关于全面开展人大代表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典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高荣堂说,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聚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任务,找准切入点、瞄准突破口、把准关键点、盯准落脚点,推动自治区“五大任务”贯彻落实与我旗“四区”建设一体推进、有效贯通、同向发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六个工程”,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力度,不断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推进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全体人大代表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提增进民生福祉、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好建议,自觉搭建起旗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切实为完成好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减少阻力、增加动力、汇聚合力。新任命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遵守党的纪律、维护法律尊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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