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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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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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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日,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7人,出席本次会议22人,符合法定人数。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民法典、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实施自治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贯彻落实内蒙古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旗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旗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旗人民政府2023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申报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旗人民政府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决议》。会议对旗自然资源局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旗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辞职及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高荣堂说,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建设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意义和肩负的重要政治责任,抢抓发展机遇、鼓足干劲拼劲,因地制宜推进自治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三北”工程攻坚战等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全力打造全域生态安全格局,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出积极贡献。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实际需求,紧盯“温暖工程”实施进度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城镇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认真落实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领域的作用,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坚持稳中求进,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统筹财政收支政策,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以财政预算良好效能不断推动我旗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高荣堂说,被评议人员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自觉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坚持问题导向、正视评议结果、检视短板弱项,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补齐短板,消除盲区,把高质量落实履职评议意见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举措,不断拓展接受人民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以“真招”“实招”“硬招”落实整改要求,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新任命的同志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为推进奋进鄂前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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