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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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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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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日,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6人,出席本次会议23人,符合法定人数。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旗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旗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实施政策落地工程、诚信建设工程、科技“突围”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监察委员会关于群众身边腐败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法院关于立审执一体化协同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贾建国辞去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关于接受巴音吉日嘎拉等同志辞去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批准旗人民政府2024年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的决议。会议对3名市五届人大代表部分员额检察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正确认识人大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特点,一如既往地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全旗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细化量化“六个工程”任务清单,紧盯任务落实,确保将各项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具体、见成效。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杜绝预算调整的随意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全旗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顺利推进“一委两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帮扶、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以案促改机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精准定位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在立案中着眼审判,在审判中统筹执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强调,广大代表严格按照代表履职各项要求,发挥专业特长,当好桥梁纽带,深入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接受评议的检察官把履职评议作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吸纳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奋发有为工作,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为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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