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8
字号:大中小
1.负责旗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的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常委会的综合性文件,编印常委会简报,并负责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常委会文书处理、档案资料管理和保密工作。
4.收集、整理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负责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催办工作。
5.承办人民群众对“一府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的具体工作;承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和蒙古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
6.负责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接待工作和人事保卫工作。
7.负责常委会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8.组织协助本旗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和旗人大代表做好出席人代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9.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服务。
10.承办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