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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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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虎栓、孟克毕力格同志辞去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