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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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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高峰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法议字〔2021〕3号),经2021年12月31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高峰为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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