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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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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2024年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施办法》的要求,旗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旗教育体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局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遵守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情况;依法履行本部门主要职责,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贯彻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办理旗人大代表建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情况。
为了更好地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扩大履职评议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于2024年4月22日前对履职评议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
履职评议对象基本情况:
郜 伟,男,中共党员,现任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阿拉腾乌拉,男,中共党员,现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 富,男,中共党员,现任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庆,男,中共党员,现任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学良,男,中共党员,现任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毛宝林,男,中共党员,现任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7629951,7622608。
电子邮箱:eqqrd@163.com。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