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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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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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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树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建议”,我单位已经收悉,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我旗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也逐年增加,为妥善解决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在家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我单位根据内蒙古住建厅印发的《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会同旗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充电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报装流程图,以图表的形式直观的向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主说明安装流程和所需材料,实现申请个人安装充电设施“一件事一次办”。

    截止目前,我旗已安装120千瓦公共充电桩8台,7千瓦公共充电桩72台,基本能满足我旗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进一步科学有效的实施公共充电设施普及安装工作,我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鄂托克前旗城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4-2026年)》,在敖镇镇区内公共停车场安装充电设备,逐年提高覆盖率,全面满足我旗和外来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目前该规划已完成编制工作,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待旗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即可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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