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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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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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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邬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满都拉社区阵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说明如下:

我旗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整体比较紧缺,备用办公用房不充足,闲置办公用房极少,机构改革以来对涉改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精准调配,合理利用,保障各单位不同的用房需求,做到节约用房资源,提高了办公用房使用效率。

    现满都拉社区阵地办公场所已用于化债。旗财政局每年拨付65万元,保障社区阵地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办公用房规划、权属、调剂、维修和使用监管等,下一步,旗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多方联动、主动跟进,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盘活利用工作,待有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按照有关规定调剂使用;同时进一步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助力打造有活力、有动力的基层社区党组织,加强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提升社区党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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