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赵伟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特制定本旗区保护条例和处罚依据,并不断拓展长城保护经费渠道,结合实际加大地方长城保护预算经费投入,配备专职长城文保员,增加监控设备。我局采取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经费保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积极从自治区、市、旗争取项目专项资金,用于长城保护。2024年争取旗财政经费用于实施完成明长城围封工程、明长城(芒哈图1段)安防工程、明长城(沙章图段)防护围栏建设工程和明长城沿线竖立警示牌34块。争取到市级经费40.13万元,计划2025年实施鄂托克前旗特布德长城段安防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级文物保护经费,特布德长城二边4段本体保护工程计划书已取得自治区文物局立项批复,现已编制完成特布德长城二边4段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已逐级上报等待上级批复,计划2025年实施。二是加强人员配备,聘请长城文保员7名,自2025年起每人每月发放补助800元。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长城保护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训力度。
二、加强与宁夏区域间沟通,明确各段长城文物保护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工作制度,不断筑牢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我局加强与宁夏地区的区域协作联动,通过协商,按照行政区划明确各段长城的文物保护责任,双方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制度,携手筑牢长城文物安全防线,确保长城保护无死角、无盲区。
三、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立足特有的长城文化资源及自然禀赋,以及毗邻银川的优势,沿长城建设主题文化公园,开发长城徒步游项目,不断提升长城文化旅游发展水平,全力推动鄂托克前旗全域旅游的发展。我局积极推动长城保护开发共进,借助毗邻水洞沟景区的区位优势,以长城作为桥梁纽带,在保护的基础上,深挖长城文化内涵,积极开发文旅融合项目,助力鄂托克前旗全域旅游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