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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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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赛希雅拉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空巢老人管护监护机制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方面,开展党建+养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动员各镇党委统筹指导各镇养老工作,嘎查、村党组织负责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定期探访关爱困难空巢老人,通过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志愿者、网格员、村医的专业服务,建成无偿与有偿服务相补充,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兜底与普惠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空巢老年人养老难题。另一方面,开展“好邻里+智慧养老”。2024年我局实施农村牧区互助养老项目,为农村牧区老年人安装智能监控、一键呼叫、健康检测、安全报警等设施设备,启动智能设备功能四级(家庭、嘎查村、镇、调度中心)联动响应,为有需要的空巢、独居、失能、高龄老人提供代办、帮办、探访、紧急呼叫,提供随叫随到服务。同时,通过“好邻里”结对帮扶的模式,鼓励“好邻里”为农村牧区空巢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全旗345名农村牧区的独居、空巢老年人通过结对“好邻里”实现了互助服务。第三方面投资200万元在4个镇区实施智慧居家为老项目,为2400老人镇区老年人提供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理疗保健、免费咨询、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服务9000余人次。二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养老服务站与卫生机构合作,引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6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义诊,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式巡诊服务,让老人不出村即可享受健康、诊疗服务。三是落实家庭照护主体责任。留守老人养老赡养主体责任在家庭,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留守老年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我局立足强化农村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的守法意识,依法履行家庭赡养主体责任。全旗养老服务场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弘扬孝亲敬老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文明行为,营造养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