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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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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上海庙社区农牧民建设生活用住房审批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2003年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了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牧场约41.39万亩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上海庙牧场进行征收转用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土地使用权归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亿利集团在取得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后,为上海庙牧场的农牧民进行了移民搬迁,并提供了安置住房。同时,亿利集团与农牧民签订相关合同,允许农牧民在其原有土地上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现上海庙牧场土地为国有土地,当地居民均已转移安置,不符合宅基地住房建设审批手续。
在我旗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申请自建房,可办理审批手续;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外建议由镇政府参照宅基地审批或原拆原建;涉及其他地类申请建设的需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结合实际情况,建议镇政府先行与亿利集团协商及征求意见,为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请亿利集团同意原牧场职工结合实际择址建房;然后由镇政府按流程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最后按照宅基地手续审批建设,保障原牧场职工建房的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