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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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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希格吉雅等21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关于科学合理制定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及配套支持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全市一产重塑要求,统筹中央、自治区、市涉农涉牧政策项目和资金,推动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我局草拟了《鄂托克前旗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若干政策措施》,经征求各镇和有关部门意见及合法性审查,已由旗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19日印发。共涉及四方面42类政策,其中农牧业规模化方面,涵盖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干鲜两用型辣椒种植、新建日光温室、新建塑料拱棚、闲置废弃温室大棚修缮、增加设施种植业面积、推进规模化生产、大型繁育场建设、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标准化育肥场建设、户繁企育联农带农发展、合资牛场建设、联合体建设、大牧场建设、地下水超采区养殖业发展、饲草料基地流转、饲草产业发展、种业振兴、良繁体系建设、农牧业政策性保险、动物疫病防控、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改革创新24类政策。农牧业产业化方面,涵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县域产业、产业集聚提升、培育标准化育苗中心、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二产带动一产7类政策。农牧业品牌化方面,涵盖建设物流仓储体系、果蔬冷链、重塑农畜产品品牌3类政策。农牧业数字化方面,涵盖数字农牧业发展、科技赋能、加强农机装备3类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好《鄂托克前旗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若干政策措施》(鄂前政发〔2024〕9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旗财政局于2024年6月6日印发了《鄂托克前旗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鄂前农牧水发〔2024〕2号),对项目申报、审批、验收、扶持资金兑付等作了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