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表工作 > 建议公开 > 答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秦建飞代表:
您在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给沙日胡舒嘎查建设地磅的建议”,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为沙日胡舒建设地磅的建议,昂素镇高度重视,已对您的建议予以采纳,并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沙日胡舒地磅建设事宜。当前已完成地磅建设选址,我镇正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建设资金,等待资金到位后,对接相关企业采购地磅。
上一篇: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 第三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