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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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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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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康强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本建议中提出当前我旗老旧小区多为步梯设计,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加,上下楼成为老大难的问题和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数量的问题,我单位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旗实施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进行。一是保障性住房小区属于政府投资建设,住户均为租户,自2022年至2024年,政府连续三年全额出资,完成了小区加装电梯的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对于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小区,鉴于产权归业主个人所有,加装电梯工作严格遵循《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中的“业主自愿、协商充分、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此指导下,业主们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资金筹措采取政府补贴与业主分摊相结合的方式,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三是鉴于当前老旧小区暂未获得政府全额统一加装电梯的政策支持,我中心正积极努力,争取上级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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