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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供电公司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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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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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保军、乔存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电网增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针对本提案中提出的“随着农村地区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用电需求也随之攀升。三道泉子村1至5社,仅依靠原有的电网供电能力远远不够,一到用电负荷的高峰时段,村民灌溉用电、饲草料加工用电、取暖用电等经常跳闸烧保险,村民用电受到严重影响,还有很多村民已安装空气能,因电压负荷过大无法正常使用。”问题:

2024年,旗政府整村推进“煤改电”项目,我公司已对项目范围内用户进行了电网升级改造。对未列入“煤改电”整村推进项目的用户,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07〕49号)“禁止发展区除生态工程项目外,公路、通讯等基础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一律不再安排”,《关于电力项目争取有关事宜的纪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24号)文件,“要严格执行禁止开发区相关政策,坚决杜绝已搬迁转移人口返乡回流”。三道泉子村属于禁止发展区,农配网建设、改造,业扩配套项目工程受政策限制,按照现行政策无法安排。

针对本提案中提出的“希望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农牧民用电问题,协调电力企业,对三道泉子村1至5社电网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和改造配电变压器,保障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用电。”建议:

    对禁止发展区进行电网升级改造,需得到政策文件支撑,待市政府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做出规划调整,符合投资建设原则,或通过“一事一议”原则,同意实施电力工程,我公司将积极进行电网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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