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首页 > 代表工作 > 建议公开 > 答复意见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1

字号:大中小

尊敬的巴德日图、陈富山、达布西图、巴音达来、其勒木格代表:

您提出的“妥善处理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人为活动矛盾冲突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进行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

    二、继续利用城川红色文化传承区的红色资源、地理位置等优势因素,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上报一批融合红色生态旅游系列的第三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上级资金,落实落地一批惠民增收工程,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 主办: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承办: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电话:0477-7629951     Email:eqqrd@163.com
    蒙ICP备16004476号-1    
  • 技术支持:海瑞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