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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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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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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付永林、韦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部分嘎查村土地确权证发放慢、发放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有关职责划分,明确土地权属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技术指导、数据审核和成果汇交;林草部门配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协调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衔接;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嘎查(村)委会开展权属调查、公示及纠纷调解。通过多部门协作配合,目前全旗4个乡镇68个嘎查村,共划分401宗地,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190宗、国有宗地194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宗地17宗。

    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方面,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宅地基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办发〔2017〕63号),通过实地勘测、资料收集、群众指界等方式,对辖区内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全旗4个镇68个嘎查村,划分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207宗,其中,已完成190宗(面积为1172708.78公顷)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因权属争议未登记17宗(面积为4534.0588公顷),登记率达92%,有效明晰了土地权属关系,为土地资源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已纳入日常登记,实施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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