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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旗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4号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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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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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建成、李树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监管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本建议把好电梯安装企业选择第一关,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布经专业筛选的多家优秀电梯安装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供业主选择。在安装过程和安装后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施工和参与验收,切实让好事办好,群众满意的问题。我单位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由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资由居民自筹和政府补贴各占50%构成,按照《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要求:既有住宅出资业主为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根据建议,“十五五”期间,我旗加装电梯将公开招标入围3-5家综合实力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作为鄂托克前旗加装电梯企业供业主选择。同时通过政府购买工程监理服务的方式,统一对加装电梯和更新电梯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旁站监管和竣工验收,确保安装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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