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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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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纪旭红、苏雅拉高娃、牧仁、辛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发展,完善自然保护区民生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为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发展,完善自然保护区民生保障。在严守生态红线前提下,对经评估具备发展条件的嘎查村,动态调整发展定位,适度恢复生态友好型农牧业产业活动;建立草牧场科学利用机制,通过有序放牧、人工刈割等方式促进优质草种传播繁衍,提升草原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
为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与民生配套、破解农牧民就业难题。保障用地需求,出台农村宅基地“一宅一户”配套政策,明确审批流程与标准,保障基本住房和生产用地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适度放宽管控,对生态移民区适度放开管控,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骆驼、肉牛等特色养殖,拓宽农牧民收入渠道,优化草种结构。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就前述工作建议,将依照法定公开程序要求,正式呈报至鄂尔多斯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依据上级部门最新制定并发布的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建议的落地实施工作。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动态,提出更多宝贵意见。